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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56/91/M
  • 公佈日期
    1991-03-25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2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調整;更新 / 最高限額度 / 收入;收益;所得 / 職責;授予 / 津貼 / 取得 / 住宅;房屋 / 發展合同 /
  • 摘要
    調整居屋發展合約制度,規定承諾購買者獲得購買現成房屋津貼之收入限額。
  • 頁數
    第1243頁
  • 註記
    本訓令已被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111/96/M/M號訓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