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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577/99/M
公佈日期
1999-12-17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50 I 2S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其他
敘述詞
職責;授予
/
勳章;獎章
/
自然人
/
摘要
頒給傳播、旅遊暨文化政務司辦公室一名公務員專業功績勳章。
頁數
第8076-(680)頁
註記
相關法規
第42/82/M號法令,設立數種勳章作為頒給對本地區有貢獻行為之人仕--撤消六月廿一日第二一∕七九∕M號法令,並在本地區停止實施二月十日第四九∕七○號國令。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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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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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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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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