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訓令 (PT) 75/98/M
- 公佈日期1998-04-06
-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14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財政司 / 供應合同 / 合同 / 貨幣;硬幣 / 當地貨幣 /
- 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財政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與Royal Mint公司就鑄造及供應澳門新流通硬幣訂立之合同之簽署人。
- 頁數第401頁
- 註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