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訓令 (PT) 75/98/M
-
公佈日期1998-04-06
-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14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財政司 / 供應合同 / 合同 / 貨幣;硬幣 / 當地貨幣 /
-
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財政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與Royal Mint公司就鑄造及供應澳門新流通硬幣訂立之合同之簽署人。
-
頁數第401頁
-
註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