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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97/97/M
  • 公佈日期
    1997-05-05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修改 / 收費;票價 / 電能 / 收費制度 /
  • 摘要
    核准耗電量之新收費參數值─廢止四月十五日第96/96/M號訓令。
  • 頁數
    第572頁
  • 註記
    本訓令於公佈翌日生效。廢止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96/96/M號訓令。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五期第一組第398/99/M號訓令修改第二條第三款a項及b項,以及第五條第二款a項及b項等規定。本訓令已被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公佈的第9/2000號行政命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