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更正 (REC) 1/2023
- 公佈日期2023-02-22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8 II
- 生效狀況其他
- 敘述詞更正;更改 / 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北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 / 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 / 諮詢委員會 (CONSELHO CONSULTIVO);諮詢會 / 社區服務 / 2023 / 2024 / 2025 /
- 摘要更正第13/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五款的中文文本。
- 頁數第1919-1920頁
- 註記更正刊登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二組第13/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五款(一)項(5)分項及(三)項(4)分項的中文文本某些不正確之處。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