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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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更正 (REC) 1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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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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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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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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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更正;更改 / 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法律顧問 / 負責公證之官員;政府公證員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治安;保安;安全 / 公共部門之設施 / 海事博物館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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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關於更正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二組刊登的第1/200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委任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一名法律顧問作為負責公證的官員,以便公證有關海事博物館設施的監督及保安、防盜系統及CCTV保養的服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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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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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更正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二組第69頁公佈的第1/200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某些不正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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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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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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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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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