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更正 (REC) 23/2001
- 公佈日期2001-07-3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1 I
- 生效狀況其他
- 敘述詞更正;更改 / 行政長官批示 / 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 / 組織架構 / 辦事處主任 / 主任;主管;區長;警長;組長(小組) / 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主任助理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運作 / 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外辦事處 / 北京 /
- 摘要更正刊登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七月十二日第14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中文文本。
- 頁數第899頁
- 註記更正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865頁第14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某些不正確之處。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