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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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更正 (REC) 26/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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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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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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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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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更正;更改 / 法務公庫 / 法務局 / 登記與公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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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更正第10/2003號行政法規(核准法務公庫制度)第十八條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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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7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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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更正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10/2003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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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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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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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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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