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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1/2018
  • 公佈日期
    2018-02-0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補充性行政法規 / 規定 / 大廈管理 / 商業;貿易 / 企業家 / 公司 / 管理 / 大廈 / 分層所有權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批給;特許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期限;期間 / 要件 / 制度 / 電子政府 / 按金;保證金;擔保 / 處分;制裁;處罰 / 行政違法 / 公證法典 / 證明 / 商業登記 / 刑事紀錄 / 登記 / 費用;稅率;收費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房屋局 / 勞工事務局 /
  • 摘要
    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施行細則。
  • 頁數
    第79-87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但第二款的規定除外。
    第六條至第十一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自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2/2017號法律生效之日起生效。
    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24/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按第1/2018號行政法規須徵收的費用的收費表。
    (第24/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第五款至第八款的規定自第12/2017號法律生效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