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1/2019
-
公佈日期2019-01-28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 I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組織法 / 組織架構 / 職責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運作 / 高等教育;大專 / 教學;教育 / 人員編制 / 人員之轉入 / 制度 / 人員 / 負擔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副局長;副司長;副主任;副院長 / 高等教育局 /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
-
摘要高等教育局的組織及運作。
-
頁數第53-66頁
-
註記本行政法規自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九八年四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第11/98/M號法令以及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第6/2016號行政法規。
修改經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25/2001號行政法規、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三期第一組第35/2001號行政法規、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副刊第16/2007號行政法規、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23/2010號行政法規、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26/2013號行政法規、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16/2018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二款所指的附件五。
法律、規章或合同的規定所載的有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及其主任、副主任的提述,經作出必要的配合後,分別視為對高等教育局及其局長、副局長的提述。
轉入高等教育局內的人員名單刊登於二零一九年三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二組第3510-3520頁內(其他類第24/201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