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10/2003
  • 公佈日期
    2003-05-1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財政制度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運作 / 人員聘用 / 專責公證員 / 法務公庫 / 法務局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 登記與公證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行政自主;行政自治權 / 財政自治權 / 公證登記機關 / 行政長官 / 財政局 / 行政-技術輔助 / 廢止 / 制度 / 少年感化院 / 司法、登記暨公證公庫 /
  • 摘要
    核准法務公庫制度——若干廢止。
  • 頁數
    第501-507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月首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九三年五月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九期第20/93/M號法令,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64/93/M號法令,一 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51/95/M號法令及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副刊第53/97/M號法令第三十九條。 默示廢止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30/94/M號法令關於司法、登記暨公證公庫的部份。 刊登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771頁的(更正書第26/2003號),更正第十八條第二款。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30/2015號行政法規修改第二條、第八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29/2021號行政法規撤銷法務公庫。 本行政法規已被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29/2021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