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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10/2006
  • 公佈日期
    2006-08-2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津貼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職責;授予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私校教育 / 學校 / 學生 / 教育暨青年局 / 2006 / 修改 / 廢止 /
  • 摘要
    修改《補充服務費津貼制度》。
  • 頁數
    第1055-1056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零六∕二零零七學年起實施。
    廢止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5/2005號行政法規附件一。
    修改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5/2005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一款(一)至(三)項及第五條。
    本法規被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19/2006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