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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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1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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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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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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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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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勞工事務局 / 組織法 / 組織架構 / 運作 / 職責 / 勞工法例 / 工作;勞動 / 就業 / 勞動關係 / 工作安全 / 職業培訓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人員編制 / 人員之轉入 / 開考;競投 / 負擔 / 調整;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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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勞工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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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97-40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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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廢止下列規定:經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10/2007號行政法規及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26/2008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24/2004號行政法規《勞工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三條第二款所指的附件三的(十一)項(此附件曾被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廿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23/2010號行政法規修改);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34/2010號行政命令;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116/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30/2023號行政命令的附件代替本行政法規第十四條所指的附表一所載的勞工事務局人員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