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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12/2021
  • 公佈日期
    2021-04-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取消;消滅;撤銷 / 大熊貓基金 / 基金;資金 / 熊貓 / 職責 / 委員;理事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澳門基金會 / 市政署 /
  • 摘要
    撤銷大熊貓基金。
  • 頁數
    第261-263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二零二一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撤銷經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25/2010號行政法規《大熊貓基金》設立的大熊貓基金(下稱“基金”)。
    在法律、規章、合同及其他法律上的行為中對“大熊貓基金”的提述,經作出必要配合後,均視為對市政署的提述。
    修改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二條第二款所指的附件二。
    廢止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二款所指的附件二(十)項、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25/2010號行政法規、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一組第1/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二零一一年二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二組第23/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二組第126/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以及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二組第140/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2/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及重新公佈第6/1999號行政法規的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