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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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1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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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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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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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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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修改 / 規範;規定;規條 / 安裝;設施 / 運作 / 兒童;孩子 / 設備 / 要件 / 社會服務 / 幼兒教育 / 社會工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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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托兒所之設立及運作之規範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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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71-37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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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156/99/M號訓令所核准的《托兒所之設立及運作之規範性規定》第三條a項。
在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156/99/M號訓令所核准的《托兒所之設立及運作之規範性規定》內增加第十五—A條。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114/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托兒所之設立及運作之規範性規定》第四條第一款d)項及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關於活動室的條件。
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51/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托兒所之設立及運作之規範性規定》第四條第一款d)項及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關於活動室的條件。
二零一九年三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第14/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托兒所之設立及運作之規範性規定》第四條第一款d)項及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關於活動室的條件。
(第14/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自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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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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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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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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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