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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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1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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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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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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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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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修改 / 帶津培訓計劃 / 規劃;計劃 / 培訓 / 職責;授予 / 津貼 / 影響 / 流行病 / 傳染病 / 疾病 / 就業 / 員工;勞工 / 失業人士 / 要件 / 居民 / 勞動關係 / 培訓課程 / 職業培訓 / 期限;期間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資料的保護 / 個人資料 / 勞工事務局 / 澳門基金會 / 財政局 / 身份證明局 / 市政署 / 旅遊局 / 交通事務局 / 海事及水務局 / 澳門大學 / 澳門理工學院 / 澳門旅遊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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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33/2020號行政法規《帶津培訓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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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65-26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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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33/2020號行政法規第三條至第六條及第九條。
刊登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763頁內的更正書(第3/2021號),更正經本行政法規修改的第33/2020號行政法規的第四條第四款(二)項的葡文文本不正確之處。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27/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第33/2020號行政法規第三條至第七條。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53/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第33/2020號行政法規《帶津培訓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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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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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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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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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