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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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1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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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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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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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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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控制;管制;監督 / 傳染病 / 疾病 / 接種疫苗 / 疫苗 / 費用;稅率;收費 / 豁免費用 / 公共衛生 / 公共收入 / 衛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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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規範防疫接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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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91-69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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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之日起九十日後生效。
第2/2004號法律公佈於二零零四年三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一組。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二組第20/SS/2008號批示核准接種後不良反應報告表格的格式。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二組第21/SS/2008號批示核准個人接種手冊的格式。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24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計劃》。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148/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計劃》。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第45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計劃》。 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210/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計劃》。 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1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 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副刊第2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84/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更改《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15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以取代經第84/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17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以取代經第15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 本行政法規被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5/2022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