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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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1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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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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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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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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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空中運輸 / 空運經營人 / 航空安全 / 治安;保安;安全 / 民航 / 機場 / 航空器 / 民用航空 / 航空交通 / 航空 / 內部保安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計劃;大綱;節目;方案 / 品質控制 / 控制;管制;監督 / 培訓 / 規劃;計劃 / 緊急情況 / 職責 / 組成 / 委員會;佣金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委員;理事 / 代表 / 運作 / 自由通行證 / 禁止 / 稽查;監督;監察 / 處分;制裁;處罰 / 行政違法 / 罰款;罰金 / 累犯 / 期限;期間 / 紀律責任 / 刑事責任 / 調整;更新 / 本地區航空簡化手續及安全委員會 / 澳門民用航空局 / 空運簡化手續及民航保安委員會 / 民航局 / 治安警察局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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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空運簡化手續及民航保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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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30-35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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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後滿三十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31/2003號行政法規《關於在民用航空器內的違禁物品及違法行為的規章》的名稱,改為《關於在民用航空器內的行政違法行為的規章》。
修改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31/2003號行政法規第一條。
廢止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31/2003號行政法規第二條(三)項、第四條第一款(一)項及第十二條,以及一九九四年七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36/94/M號法令。
在法律、規章、合同及其他法律上的行為中對“本地區航空簡化手續及安全委員會”的提述,經作出必要配合後,視為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空運簡化手續及民航保安委員會”的提述。
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68/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保安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