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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1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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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7-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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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5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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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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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修改 / 免費教育津貼制度 / 免費教育津貼 / 津貼 / 調整;更新 / 非高等教育 / 幼兒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私校教育 / 學校 / 教育機構 / 學生 / 教育暨青年局 /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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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免費教育津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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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440-144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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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1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六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及第十四條。
廢止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19/2006號行政法規第九條(二)和(七)項、第十四條第二款和第三款及附表一。
以本行政法規的附表取代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19/2006號法政法規附表二。
第9/2006號法律公佈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副刊內。
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74/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74/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表取代本行政法規附表。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3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第11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本法規被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21/2010號行政法規修改第六條及第十二條並修改載於附表的條文提述。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118/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9/2013號行政法規修改第六條第一款(一)至(三)項(免費教育津貼金額)及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四款,並增加第十二A條款。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9/2013號行政法規廢止第十二條第二款(八)至(十)項及第五款,以及其附表。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237/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150/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158/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210/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16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69/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112/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105/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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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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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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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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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