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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17/2009
- 公佈日期2009-06-12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3 I 3S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法規 / 補貼 / 貸款;信用;債權;學分 / 居屋信貸 / 住宅;房屋 / 取得 / 處分;制裁;處罰 / 房屋局 / 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
- 摘要訂定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貼制度。
- 頁數第838-854頁
- 註記本行政法規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本行政法規的效力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終止,但不影響本行政法規對在該日前已發放的補貼的適用。
刊登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1031頁的更正書(第22/2009號),更正葡文文本不正確之處。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