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18/2010
  • 公佈日期
    2010-10-0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修改 / 規範;規定;規條 / 安裝;設施 / 運作 / 兒童;孩子 / 設備 / 社會服務 / 幼兒教育 / 社會工作局 /
  • 摘要
    修改《托兒所之設立及運作之規範性規定》。
  • 頁數
    第855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156/99/M號訓令第十條第一款。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114/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托兒所之設立及運作之規範性規定》第四條第一款d)項及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關於活動室的條件。
    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51/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托兒所之設立及運作之規範性規定》第四條第一款d)項及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關於活動室的條件。
    二零一九年三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第14/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托兒所之設立及運作之規範性規定》第四條第一款d)項及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關於活動室的條件。
    (第14/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自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