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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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1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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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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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4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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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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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補充性行政法規 / 規定 / 法律制度 / 人才引進 / 人力資源 / 應用;使用 / 互聯網;互連網;萬維網;因特網;網際 / 計劃;大綱;節目;方案 / 運作 / 期限;期間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批給;特許 / 居住許可 / 居留;居所 / 家屬;親屬 / 在本地區逗留 / 出入本地區 / 稅務優惠 / 組成 / 報酬 / 出席費 / 行政-技術輔助 / 負擔 / 行政長官 / 人才引進評審委員會 / 人才發展委員會(專責小組) / 委員會;佣金 / 治安警察局 / 財政局 / 身份證明局 / 勞工事務局 /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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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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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420-14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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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第7/2023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內。
二零二三年七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二組第97/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人才引進評審委員會成員。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33/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第19/2023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第一款所指的居留證明文件的專用式樣。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二組第11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續任人才引進評審委員會成員。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33/2024號行政法規修改本行政法規第四十條。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33/2024號行政法規廢止本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