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2/2014
  • 公佈日期
    2014-01-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修改 / 組織法 / 組織架構 / 職責 / 運作 / 行政-技術輔助 / 司法援助委員會 / 社會重返委員會 / 人員編制 / 人員之轉入 / 法務局 /
  • 摘要
    修改法務局的組織及運作。
  • 頁數
    第30-33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第36/2000號行政法規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七條及第十一條,以及增加第十二-A條(技術輔助廳)。
    經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5/2010號行政命令調整的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第36/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法務局人員編制,由本行政法規附表所載的人員編制取代。
    本行政法規被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26/2015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