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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21/2001
  • 公佈日期
    2001-10-2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組織法 / 組織架構 / 權限;管轄權 / 人員編制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紀律委員會 / 人員之轉入 / 標誌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 / 副海關關長 / 助理海關關長 / 海關關長 / 職責 / 文職人員 / 軍事化人員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水警稽查局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經濟局 / 知識產權 / 商業;貿易 / 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 / 澳門港務局福利會及水警稽查隊福利會 / 紀念日 / 領導及主管人員 / 制服;校服 / 海關 /
  • 摘要
    核准海關的組織與運作。
  • 頁數
    第1107-1127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月首日起生效。
    附表一所載之海關關員編制由載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第4/2003號行政法規附表一的人員編制取代。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5/2008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本法規。
    本法規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及第二十七條被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5/2008號行政法規所修改並增加第十 -A和第三十 -B條。
    本法規第三十二條被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5/2008號行政法規所廢止。
    二零一零年六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44/2010號行政命令附表二替代第三十條所指人員編制。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65/2013號行政命令附表一替代附表一所載的海關關員編制。
    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2/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本行政法規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二條至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二條。
    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2/2022號行政法規在本行政法規內增加第二十二-A條、第二十三-A條、第二十八-A條及第三十八-A條。
    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2/2022號行政法規附件一所載附表一及附表二替代第三十條所指的附表一及附表二。
    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2/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本行政法規的各種表述及第三章的標題。 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2/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各種提述。
    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2/2022號行政法規廢止本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二款(五)項至(十二)項、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第三十七條及附表四,但不影響該法規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的適用。
    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2/2022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本行政法規。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51/2023號行政命令的附件代替本行政法規第三十三條所指的附表二所載的海關文職人員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