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21/2011
-
公佈日期2011-08-0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1 I
-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
敘述詞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環保節能基金 / 基金;資金 / 環境 / 環境保護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環境保護局;環保局 /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 財政局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評審委員會 /
-
摘要環保與節能基金。
-
頁數第1465-1470頁
-
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後滿三十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25/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本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十四條及第十六條。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25/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本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的中文文本中的“澳門幣”。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25/2021號行政法規廢止本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二)項。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七期第一組第5/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26/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淘汰老舊柴油車資助計劃》。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34/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經第5/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第五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21/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經第34/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5/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第一條、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十六條。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22/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淘汰老舊柴油車資助計劃》。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