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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21/2021
  • 公佈日期
    2021-06-2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補充性行政法規 / 修改 / 人員招聘;人員聘任 / 甄選 / 培訓 / 晉升 / 公務員 / 員工;勞工 / 政府機關;公共部門 / 公共職能;公職 / 進入(公職) / 職程與職務 / 人員錄用;錄取 / 開考;競投 / 入職考試;入職之開考 / 晉升考試;晉升之開考 / 管理 / 評估;評審;評核 / 典試委員會 / 甄選考核 / 知識考核 / 評核試 / 分類;評核;評分 / 上訴 / 人員任用 / 培訓課程 / 法規的公佈 / 行政公職局;行政暨公職局 /
  • 摘要
    修改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 頁數
    第943-1000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修改經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四條、第七條至第十八條、第二十條至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至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至第三十八條、第五十條及第五十六條。 修改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四款的中文文本、第十八條第一款(十一)項的中文文本,以及第四十三條第四款的中文文本。 修改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第三十一條第七款的葡文文本、第三十七條第四款(二)項的葡文文本,以及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葡文文本。 在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內增加第二十七-A條、第三十五-A條、第三十八-A條及第三十八-B條。 重組及重新命名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章各節。 廢止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七條第三款(三)項至(六)項、第九條第四款、第十一條第四款、第十二條第二款及第五款、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三)項及(四)項,以及第三十六條第五款;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二零一六年十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期第一組第13/2016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二零一七年九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16/2017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經引入第23/2017號行政法規及本行政法規所作的修改後,在作為本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件中重新公佈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全文並對其條文重新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