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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21/2022
  • 公佈日期
    2022-05-2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補充性行政法規 / 規定 / 保養與維修 / 自動系統 / 法律制度 / 治安;保安;安全 / 防火 / 大廈 / 費用;稅率;收費 / 登記 / 續任;續期;更新 / 企業家 / 商業企業 / 自然人 / 公司 / 文件 / 民事責任 / 期限;期間 / 資料的保護 / 個人資料 / 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 / 消防局局長;消防隊長 / 消防局 /
  • 摘要
    從事檢查、保養和維修防火安全系統業務的註冊規範。
  • 頁數
    第498-502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七日起生效,但不影響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的適用。
    第15/2021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內。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7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為從事檢查、保養和維修防火安全系統業務而進行註冊或註冊續期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