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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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2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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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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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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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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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應用;使用 / 支票 / 支付;繳付 / 可徵稅的收益 / 稅捐與稅項 / 信用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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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接受的支付工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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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83-78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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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58/98/M號法令和一九八二年七月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八期第1221頁的批示(DS (1/82))。
默示廢止一九八二年一月二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期第3/82/M號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