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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2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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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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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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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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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補充性行政法規 / 修改 / 人員招聘;人員聘任 / 甄選 / 培訓 / 晉升 / 公務員 / 員工;勞工 / 政府機關;公共部門 / 公共職能;公職 / 進入(公職) / 職程與職務 / 人員錄用;錄取 / 開考;競投 / 入職考試;入職之開考 / 晉升考試;晉升之開考 / 管理 / 評估;評審;評核 / 典試委員會 / 甄選考核 / 知識考核 / 評核試 / 分類;評核;評分 / 上訴 / 人員任用 / 培訓課程 / 行政公職局;行政暨公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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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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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29-10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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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4/2017號法律生效之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四條至第六條、第八條至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至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及第四十八條。 第二章易名為“開考和晉級程序”,該章第二節及第三節分別易名為“統一管理制度的步驟”及“開考”。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26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綜合能力評估開考的施行細則。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2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第二款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二)項規定的表格格式。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21/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第14/2016號行政法規。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21/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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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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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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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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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