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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24/2004
  • 公佈日期
    2004-07-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組織法 / 組織架構 / 運作 / 職責 / 勞工法例 / 工作;勞動 / 就業 / 勞動關係 / 工作安全 / 職業培訓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人員編制 / 人員之轉入 / 負擔 / 標誌 / 勞工暨就業局 / 勞工事務局 /
  • 摘要
    勞工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
  • 頁數
    第1237-1250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之日起三十日後生效。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三款所指附件三涉及勞工暨就業局的名稱部份,更改為勞工事務局。
    廢止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五期第一組第52/98/M號法令。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21/2004號行政命令核准勞工事務局的標誌。
    本法規被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10/2007號行政法規廢止第九條第二款(四)項及第四款,並撤銷外地僱員處。
    本法規被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10/2007號行政法規修改第九條第一款及替代本行政法規附表一。
    本法規第七條及第八條被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26/2008號行政法規所修改。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34/2010號行政命令附表一替代人員編制。
    本法規被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12/2016號行政法規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