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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25/2016
- 公佈日期2016-10-17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2 I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修改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規定 / 職業 / 旅行社 / 旅遊 / 旅行 /
- 摘要修改規範旅行社及導遊職業的十一月三日第48/98/M號法令。
- 頁數第2149-2151頁
- 註記本行政法規自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經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副刊第42/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48/98/M號法令附件二所載的《導遊工作證、見習導遊工作證及接送員工作證之式樣》由作為本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件一所載者取代。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48/98/M號法令附件三所載的《旅行社准照式樣》由作為本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件二所載者取代。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