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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25/2021
  • 公佈日期
    2021-07-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修改 / 環保節能基金 / 基金;資金 / 環境 / 環境保護 / 監督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組成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報酬 / 委員;理事 / 評審委員會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環境保護局;環保局 /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 財政局 /
  • 摘要
    修改第21/2011號行政法規《環保與節能基金》。
  • 頁數
    第1199-1201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21/2011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十四條及第十六條。
    修改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21/2011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的中文文本中的“澳門幣”為“澳門元”。
    廢止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21/2011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二)項。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七期第一組第5/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26/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淘汰老舊柴油車資助計劃》。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34/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經第5/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第五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21/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經第34/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5/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第一條、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十六條。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22/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淘汰老舊柴油車資助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