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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26/2021
  • 公佈日期
    2021-07-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補充性行政法規 / 修改 / 應用;使用 / 國旗 / 區旗 / 區徽 / 國徽 / 國歌 / 行政長官 / 立法會 / 法院 / 檢察院 / 政府機關;公共部門 / 互聯網;互連網;萬維網;因特網;網際 / 節日;盛會 / 學校 / 教育機構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圖書館 / 博物館 / 公共部門之設施 / 體育設施 / 取得 / 安裝;設施 / 保養與維修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 摘要
    修改第5/2019號行政法規《關於使用國旗、國徽、區旗、區徽及奏唱國歌的具體規定》。
  • 頁數
    第1201-1207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一九年二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5/201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至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二條至第十五條,以及第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