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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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2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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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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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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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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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修改 / 出入本地區 / 在本地區逗留 / 居留;居所 / 罰款;罰金 / 出入境事務廳(移民局) / 治安警察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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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入境、逗留及定居的一般制度-十月三十一日第55/95/M號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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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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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副刊第55/95/M號法令第七條第三款、第十條第六款、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條第一款。
本行政法規被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4/2003號法律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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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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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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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