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27/2000
  • 公佈日期
    2000-07-3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修改 / 出入本地區 / 在本地區逗留 / 居留;居所 / 罰款;罰金 / 出入境事務廳(移民局) / 治安警察廳 /
  • 摘要
    修改入境、逗留及定居的一般制度-十月三十一日第55/95/M號法令。
  • 頁數
    第955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副刊第55/95/M號法令第七條第三款、第十條第六款、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條第一款。
    本行政法規被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4/2003號法律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