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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28/2001
  • 公佈日期
    2001-11-1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授勳 / 勳章;獎章 / 獎狀 / 勳章、獎章和獎狀提名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權限;管轄權 / 組成 / 委員;理事 / 期限;期間 / 運作 / 負擔 / 行政長官辦公室 / 財政局 /
  • 摘要
    設立勳章、獎章和獎狀。
  • 頁數
    第1468-1481頁
  • 註記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13/2007號行政法規修改本行政法規第四條及第十三條,並在附件I、III內增加式樣十三。
    二零一零年八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二組第230/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第28/2001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所指的勳章、獎章和獎狀提名委員會成員,有權收取出席費。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24/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本行政法規第一條至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24/2022號行政法規廢止本行政法規第九條、第十三條第三款、第十五條及附件I至附件IV。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24/2022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第28/2001號行政法規的全文。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9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勳章和獎章、獎狀、證書及別針的式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