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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28/2019
  • 公佈日期
    2019-08-0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1 I 3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章程;通則 / 澳門理工學院 / 高等教育;大專 / 高等教育機構 / 獨立學術單位 /
  • 摘要
    澳門理工學院章程。(《澳門理工大學章程》)
  • 頁數
    第2152-2177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九一年九月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七期第49/91/M號法令,但第三條第二款及第五條第五款除外;一九九二年三月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九期第16/92/M號法令;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44/93/M號法令;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45/93/M號法令;一九九三年十月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57/93/M號法令;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第469/99/M號訓令,但該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九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第一款、第十七條、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五條的規定除外;二零一二年九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246/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在法律、規章、合同條文及在法律上的行為中對理事會、技術暨學術委員會及教學暨學術委員會的提述,經作出必要配合後,分別視為對行政管理委員會、學術委員會及教學委員會的提述。
    經作出必要配合後,在法律、規章、合同條文及在法律上的行為中對語言暨翻譯高等學校的提述,視為對語言及翻譯高等學校的提述;對管理科學高等學校的提述,視為對管理科學高等學校的提述;對公共行政高等學校在資訊技術專業、國際貿易專業及氣象學方面的提述,視為對應用科學高等學校的提述;對公共行政高等學校在公共行政學及社會工作學方面的提述,視為對人文及社會科學高等學校的提述;對體育暨運動高等學校及高等衛生學校的提述,視為對健康科學及體育高等學校的提述。
    二零二一年七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40/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設立澳門理工學院獨立學術單位——北京大學醫學部——澳門理工學院護理書院。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第8/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本行政法規的名稱為《澳門理工大學章程》。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第8/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本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的標題。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第8/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本行政法規第六章的標題。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第8/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本行政法規第四條、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七條及第四十三條。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第8/2022號行政法規廢止本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五)項及第十一條第二款(十一)項。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第8/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本行政法規各種表述及更新各種提述。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第8/2022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第28/2019號行政法規全文。
    本行政法規被二零二四年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一組第3/2024號法律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