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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3/2001
  • 公佈日期
    2001-04-0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政府機關;公共部門 / 標誌 / 組織法 / 組織 / 警察總局 / 治安警察局福利會 / 治安警察廳福利會 / 司法警察處福利會;司法警察局福利會 / 消防局福利會 / 消防隊福利會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保安司司長 /
  • 摘要
    修改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及附件四。(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 頁數
    第623頁
  • 註記
    修改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廿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及附件四。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25/2001號行政法規修改附件四。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三期第一組第35/2001號行政法規修改附件四。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28/2018號行政法規修改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所指的附件四。
    本行政法規被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2/2021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