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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3/2005
  • 公佈日期
    2005-04-0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4 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投資 / 居留;居所 / 外來投資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不動產 / 居住許可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主管人員 / 技術人員 / 意見 / 豁免費用 / 不動產估價委員會 /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
  • 摘要
    核准投資者、管理人員及具特別資格技術人員居留制度。
  • 頁數
    第446-454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於公佈日生效。
    廢止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14/95/M號法令。
    刊登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第618-622頁的更正書(第9/2005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
    二零零七年四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副刊第7/2007號行政法規中止第一條(四)項及第三款之效力。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第7/2023號法律廢止本行政法規第一條(三)項、第七條(三)項、第九條第一款(三)項及(四)項、第十條第二款及第十九條第二款(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