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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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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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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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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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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修改 / 制度 / 人員 / 人員編制 / 軍事化人員 / 組織法 / 組織架構 / 治安警察局 / 消防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 /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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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一月三十日第5/95/M號法令及第9/2002號行政法規《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組織與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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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53-1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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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一九九五年一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5/95/M號法令第四十一條。
一九九五年一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5/95/M號法令第四十一條第一款所指的附件B所載的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的軍事化人員表,由本行政法規附件一所載的人員編制取代。
修改經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19/2005號行政法規修訂的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9/2002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一條。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9/2002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所指的附件B所載的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領導人員編制,由本行政法規附件二所載的人員編制取代。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29/2018號行政法規的附件二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領導人員編制取代第9/2002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所指的附件II所載的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領導人員編制。
二零一九年八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26/2019號行政法規附件二取代本行政法規第一條第二款所指附件一所載的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人員編制。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49/2023號行政命令修改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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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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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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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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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