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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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3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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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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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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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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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公共行政福利基金 / 組織架構 / 組織法 / 社會政策 / 補充性社會福利 / 公共職能;公職 / 要件 / 社會福利 / 社會服務 / 行政自主;行政自治權 / 財政自治權 / 監督 / 組成 / 委員;理事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運作 / 行政-技術輔助 / 財政制度 / 財政管理 / 資助;提供資金 / 資料的保護 / 個人資料 / 調整;更新 / 代替 / 廢止 / 行政法務司司長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行政公職局;行政暨公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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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共行政福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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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97-100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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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五日起生效,但第十二條第五款及第十八條的規定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50/97/M號法令、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32/99/M號法令、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180/98/M號訓令、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211/98/M號訓令、一九九九年八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311/99/M號訓令、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第一組第29/2008號行政命令、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57/GM/98號批示及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84/GM/98號批示。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二條第二款所指的附件二,由作為本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件所載者取代。
(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2/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及重新公佈第6/1999號行政法規的全文)
在法律、規章、合同及其他法律上的行為中對“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的提述,經作出必要配合後,視為對“公共行政福利基金”的提述。
二零二二年九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3/2022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核准《公職補充福利優惠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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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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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 第29/2008號行政命令,修改《公職補充福利制度受益人通則》。
- 第50/97/M號法令,修改行政暨公職司之組織結構,設立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若干廢止。
- 第32/99/M號法令,修改十一月二十四日第50/97/M號法令(有關行政暨公職司及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之若干規定。
- 第180/98/M號訓令,核准「公職補充福利制度受益人通則」。
- 第211/98/M號訓令,規範由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資助之補充福利優惠之批給——廢止一月二十八日第19/91/M號訓令。
- 第311/99/M號訓令,賦予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權限,以便確保“公共行政”大樓之管理。
- 第57/GM/98號批示,核准公職補充福利制度註冊表之式樣。
- 第84/GM/98號批示,核准申請公職補充褔利資助之印件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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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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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