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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31/2009
  • 公佈日期
    2009-10-1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公積金制度 / 公積金;福利基金 / 退休 / 制度 / 退休與撫恤 / 永久性居民 / 管理 / 提取;解除 / 身份證明局 / 治安警察局 / 社會保障基金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中央儲蓄制度 /
  • 摘要
    開立及管理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的一般規則。
  • 頁數
    第1545-1550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20/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第五條和第十條,並增加第十四-A條。
    本行政法規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14/2012號法律生效時終止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