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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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3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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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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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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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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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修改 / 人才發展委員會(專責小組) / 委員會;佣金 / 人才引進 / 人力資源 / 發展策略 / 培訓 / 組成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秘書處 / 總秘書;秘書長 / 副秘書長 / 負擔 / 出席費 / 報酬 / 人員之轉入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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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20/2023號行政法規《人才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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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223-22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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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副刊第20/2023號行政法規第十條至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及第二十四條。
修改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副刊第19/2023號行政法規《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施行細則》第四十條。
第20/2023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十二)項的葡文文本所表述的“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Educação e de Desenvolvimento da Juventude”改為“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Educação e de Desenvolvimento da Juventude, doravante designada por DSEDJ”。
廢止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副刊第19/2023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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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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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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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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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