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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3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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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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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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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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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修改 / 組織架構 / 組織法 / 職責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衛生局 / 公共衛生 / 衛生中心 / 衛生護理;醫療服務 / 捐血中心 / 健康檢查委員會 / 仁伯爵綜合醫院(山頂醫院) / 醫生委員會 / 護士委員會 / 衛生司技術學校 / 法律制度 / 醫務人員 / 護理人員 / 人員編制 / 澳門衛生司 / 取消;消滅;撤銷 / 衛生委員會 / 組成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負擔 / 人員之轉入 / 權限授予 / 運作 / 培訓 / 控制;管制;監督 / 煙癮 / 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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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衛生局的組織及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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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047-20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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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81/99/M號法令第十八條,在上指法令增加第二十五A條。
經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副刊第56/2011號行政命令及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副刊第58/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81/99/M號法令核准的衛生局人員編制的領導及主管人員組別及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組別,按照作為本行政法規的附表修改。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第36/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81/99/M號法令。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第36/2021號行政法規的附件一所載附表取代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一款所指的附表。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第36/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第81/99/M號法令的全文。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26/2023號行政法規附件替代第81/99/M號法令第五十四條第一款所指附表所載的衛生局人員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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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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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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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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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