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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36/2003
  • 公佈日期
    2003-11-2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修改 / 規章;條例 / 敬禮及榮譽 / 行政長官 / 立法會主席 / 終審法院院長 / 主要官員 / 檢察長(澳門特區檢察院) /
  • 摘要
    修改第22/2003號行政法規(敬禮及禮儀規章)。
  • 頁數
    第1535-1541頁
  • 註記
    以本行政法規附件一和附件二代替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22/2003號行政法規的附件二和附件三。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27/2015號行政法規在本行政法規附件二的級別II的職位欄目內增加“路環監獄獄長”的內容。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20/2022號行政法規的附件一代替第22/2003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七條第二款、第四十八條第二款、第五十二條及第七十條第一款所指的附件一至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