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37/2004
  • 公佈日期
    2004-11-1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貨幣;硬幣 / / 東亞 / 體育運動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
  • 摘要
    許可鑄造及發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具法定流通力的第四屆東亞運動會紀念硬幣。
  • 頁數
    第1885-1886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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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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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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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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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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