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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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3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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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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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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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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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修改 / 組織架構 / 運作 /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 培訓中心 / 職業教育;專業教育 / 職業培訓 / 組成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副局長;副司長;副主任;副院長 / 委員;理事 / 教學委員會 / 法官;法院司法官 / 法官委員會 / 檢察官;檢察院司法官 / 司法官 / 檢察院 / 檢察官委員會 / 報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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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5/2001號行政法規《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的組織及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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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999-500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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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經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第1/2003號行政法規及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7/2010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二零零一年四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第5/2001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八條及第九條。
修改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30/2004號行政法規《司法輔助人員的聘任、甄選及培訓》第八條。
廢止二零零一年四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第5/2001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六)項及第六條第五款。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25/2023號行政法規廢止本行政法規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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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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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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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