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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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3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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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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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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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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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組織架構 / 運作 / 消費者委員會 / 公務法人 / 行政自主;行政自治權 / 財政自治權 / 財產制度 / 監督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職責 / 保護 / 維護消費者權益 / 消費者 / 聲明異議 / 稽查;監督;監察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組成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副總統;副主席;副院長;副局長 / 相等;相同;同等 / 領導及主管人員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人員編制 / 人員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人員之轉入 / 負擔 / 資料的保護 / 個人資料 / 調整;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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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消費者委員會的組織及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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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575-258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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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月之首日起生效。
在法律、規章、合同及其他法律上的行為中對“消費者委員會執行委員會”、“消費者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主席”及“消費者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全職委員”的提述,經作出必要配合後,分別視為對“消費者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消費者委員會主席”及“消費者委員會副主席”的提述。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56/2021號行政命令修改消費者委員會人員編制)
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170/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消費者委員會執行監察職務的工作人員的工作證式樣。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二組第172/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消費者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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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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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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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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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