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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38/2020
  • 公佈日期
    2020-10-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修改 / 組織架構 / 運作 / 環境保護局;環保局 / 職責 / 組織架構 / 組成 / 法律制度 / 人員編制 / 取消;消滅;撤銷 / 人員之轉入 / 人員 / 環境保護 / 負擔 /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
  • 摘要
    修改第14/2009號行政法規《環境保護局的組織及運作》。
  • 頁數
    第5005-5011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14/2009號行政法規《環境保護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二條至第四條及第十七條。
    在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14/2009號行政法規內增加第十五-A條。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14/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所指的環境保護局人員編制,由作為本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表所載的人員編制取代。
    撤銷經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11/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的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廢止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11/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在法律、規章、合同及其他法律上的行為中對“能源業發展辦公室”的提述,經作出必要配合後,視為對“環境保護局”的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