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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3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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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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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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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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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修改 / 組織架構 / 運作 / 環境保護局;環保局 / 職責 / 組織架構 / 組成 / 法律制度 / 人員編制 / 取消;消滅;撤銷 / 人員之轉入 / 人員 / 環境保護 / 負擔 /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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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14/2009號行政法規《環境保護局的組織及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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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005-50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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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14/2009號行政法規《環境保護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二條至第四條及第十七條。
在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14/2009號行政法規內增加第十五-A條。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14/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所指的環境保護局人員編制,由作為本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表所載的人員編制取代。
撤銷經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11/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的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廢止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11/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在法律、規章、合同及其他法律上的行為中對“能源業發展辦公室”的提述,經作出必要配合後,視為對“環境保護局”的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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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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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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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