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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4/2016
  • 公佈日期
    2016-02-2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補充性行政法規 / 修改 / 代替 / 傳染病 / 疾病 / 公共衛生 / 聲明;申報;聲明書;宣告 / 流行病 / 控制;管制;監督 / 衛生局 /
  • 摘要
    修改第15/2008號行政法規《傳染病強制申報機制》附件。
  • 頁數
    第95-98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由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第一組第16/2013號行政法規附件替代的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第一組第15/2008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五條第二款所指的附件,由作為本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件替代。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副刊第31/2022號行政法規附件取代第15/2008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五條第二款所指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