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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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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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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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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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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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職責;授予 / 要件 / 管理 / 津貼 / 學費 / 取得 / 教學用品 / 學生福利 / 學生 / 居民 / 居民身份證(澳門特區) / 學校 / 教育機構 / 學前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初中教育 / 高中教育 / 非高等教育 / 支付;繳付 / 互聯網;互連網;萬維網;因特網;網際 / 負擔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中國 / 廣東省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2021 /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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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二零二一/二零二二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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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5-7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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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學費津貼不得與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20/2006號行政法規《學費津貼制度》所規範的學費津貼兼收。
學習用品津貼不得與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29/2009號行政法規《書簿津貼制度》所規範的書簿津貼兼收。
第9/2006號法律公佈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副刊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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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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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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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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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